虚拟数字人产业飞速发展,也出现一些新问题。例如,杭州某网络公司通过短视频账号发布虚拟数字人课程推广内容,用的却是别人制作的虚拟数字人视频,这家公司因侵权被告上了法庭。近日,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,判决其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(含维权费用)12万元。据了解,这是国内首例涉及虚拟数字人的侵权案,引发业界关注。“那时候大概刚刚办嘛,宣传不像现在这么铺天盖地,就《解放日报》等报纸上刊登了一些消息,我也没太留意,直到看到这条横幅,想起来了,就去买了几张票子。”票子10元一张,跟当时电影8元10元的价格也没太大区别,“平时也看电影,但想到是上海举办的第一届电影节么,更想参与一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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